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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政府工作报告:坚决防止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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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01-14 18: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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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面新闻记者 | 翟瑞民

以“远洋捕捞”为主要特征的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现象持续受到外界关注。2025年1月14日,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开幕,代省长刘捷在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提及,今年浙江将认真抓好11方面重点工作。其中包括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坚决防止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切实维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

界面新闻注意到,这是省级政府在今年两会期间首度谈及防止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问题。

此前在2024年11月,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曾通报一起趋利性执法案件,两名外省民警以办案为由把一名企业家从江苏家中带上车索取财物,企业家在车行至浙江时跳车逃跑。该案件进一步引发了社会各界对趋利性执法司法问题,以及所谓“远洋捕捞”现象的关切。

近年来,公安机关异地抓捕民营企业家,查封、冻结甚至划转外地企业家及其个人财产的违规执法案件频繁发生,被舆论称为“远洋捕捞”。

人民日报在2024年12月16日发表评论文章指出,“远洋捕捞”式违规执法的黑手必须斩断,这种行为不仅严重损害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削弱民营企业发展信心,更是对法治根基的撼动以及对营商环境的严重破坏,必须依法依规坚决整治。

2024年10月8日,国家发改委主任郑栅洁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曾强调,要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单位涉企行政执法行为,更多采取包容审慎监管和柔性执法方式,不能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执法,不能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此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多部门负责人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相继强调,要严格规范涉企执法监管行为、加强涉企执法监督、整治行政执法突出问题。

公安部此前印发《关于规范办理刑事案件适用资金冻结措施的若干规定》,被外界视为对异地逐利性执法的一种回应。这份文件明确,进一步规范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适用资金冻结措施,整治执法突出问题。

去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也明确提出,要出台民营经济促进法,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

进入2025年以来,国家各部门持续敲打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行为。1月7日,国家发改委对外发布了《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文件在前部醒目位置明确提出,“各地区不得利用行政、刑事手段违法干预经济纠纷、侵害经营主体权益,不得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经营主体财产,不得违法开展异地执法或实行异地管辖,依法防止和纠正逐利性执法司法活动”。

在1月13日召开的全国检察长会议上,最高检再次要求,检察机关要积极参与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持续依法监督纠正违法“查扣冻”企业财产、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等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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