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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黄浦:鼓励有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为社区老人提供用餐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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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01-20 14: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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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官网发布黄浦区民政局等关于印发《关于推进本区老年助餐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上海黄浦:鼓励有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为社区老人提供用餐等服务

实施意见显示,黄浦区将有序增加社区长者食堂布点,综合考虑辖区老年人口规模、就餐需求、服务半径等因素合理布局,实现10分钟养老服务圈全覆盖。同时,黄浦区鼓励单位食堂参与助餐服务。鼓励有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为社区老年人提供膳食加工、打包和集中用餐服务。

各街道可结合辖区内社会餐饮资源,鼓励老字号餐饮企业、知名餐饮企业发展成为“长者餐厅(桌)”。

老年人用餐优惠方面,实施意见明确,黄浦区社区长者食堂实行统一8.5折的用餐折扣优惠。本区人户一致和人户分离的老年人,以及常住本区的外省市户籍老年人,享受同等优惠待遇。

实施意见自2025年1月3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止。明确了黄浦区推进老年助餐服务的主要目标为:至2025年末,老年配餐中心日供客量达到3000客,社区长者食堂实现街道全覆盖,老年助餐点达到100个,长者餐厅(桌)50家以上,老年助餐服务能力日均超1万客。

根据实施意见,上海黄浦区将从扩大服务供给、提升服务质量、强化服务管理、加大扶持力度等多点发力,让更多老年人享受到优质助餐服务。

扩大服务供给方面,有序增加社区长者食堂布点,综合考虑辖区老年人口规模、就餐需求、服务半径等因素合理布局,实现10分钟养老服务圈全覆盖。鼓励、支持社会餐饮企业积极对接街道,以自建、承接、委托运营等多元模式参与社区长者食堂运营。

值得一提的是,黄浦区鼓励单位食堂参与助餐服务。鼓励有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为社区老年人提供膳食加工、打包和集中用餐服务。鼓励养老机构在满足机构内老年人就餐需求的基础上,向社区老年人开放,提供助餐服务。单位食堂对外提供老年助餐服务应按照市场监管部门相关规定办理食品经营许可,并向区民政局备案,接受服务监管。养老机构食堂服务社区能力达到每天150客以上且主要服务老年人的,可认定为社区长者食堂。

积极发展长者餐厅(桌)。各街道可结合辖区内社会餐饮资源,鼓励老字号餐饮企业、知名餐饮企业发展成为“长者餐厅(桌)”。黄浦区长者餐厅(桌)由区民政局负责认定,相关标准另行规定。长者餐厅(桌)应在场地设施、服务、餐品等方面体现适老化要求,并对老年人提供用餐优惠。

提升服务质量方面,确保适老化要求,老年助餐服务场所应在硬件设施、场地环境、餐食供应等方面体现适老化特点,应结合老年人营养健康需求和饮食习惯,合理搭配食材,制定餐品,并至少每周更新菜品,提前公布食谱。有条件的可配备专兼职营养师,结合老年人常见病、慢性病健康饮食需求,提供特色餐、营养餐。社区长者食堂应提供小份菜方便老年人选择,应每日提供至少一种面向经济困难老年人的特惠套餐。

落实助餐服务标准。社区长者食堂应提供午餐,尽量提供晚餐,有条件的供应三餐。应在显著位置公示服务时间,明确老年人优先服务时段;场所内应设置老年人专桌专座,确保在高峰服务时段老年人优先用餐。

加大扶持力度方面,按照《关于推进本市老年助餐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落实社区长者食堂和老年助餐点的一次性建设补贴,黄浦区按照市级补贴资金1:1配比。

加大运营扶持,建立老年助餐服务运营补贴机制,结合供餐能力、实际服务数量、服务质量评价结果、老年人满意度等因素给予运营补贴。落实社区长者食堂税费优惠政策和水电煤气等公用事业费执行居民生活类价格。社会力量举办的社区长者食堂、长者餐厅(桌)以及认定为社区长者食堂的养老机构食堂可享受以下相关运营补贴或奖励。

(1)老年配餐中心助老餐社区标准化配送费用补贴:老年配餐中心助老餐社区标准化配送费用由“政府出一点、公益基金出一点、企业让一点、家庭自付一点”的方式分担,自标准化配送之日起执行。“政府出一点”的费用列入区民政局部门预算,结算周期为每半年一次。

(2)社区长者食堂运营补贴:社区长者食堂运营补贴自社区长者食堂全区通享服务上线起算,以黄浦区区级助餐信息平台数据作为统计依据,根据年龄梯度实施分类补贴,向高龄老年人倾斜。对于65-74周岁人群,给予社区长者食堂每客0.8元补贴;对于75周岁及以上人群,给予社区长者食堂每客1.5元补贴。社区长者食堂运营补贴资金列入区民政局部门预算,结算周期为每年一次。

(3)长者餐厅(桌)运营奖励:长者餐厅(桌)运营奖励包括基础奖、激励奖,自长者餐厅(桌)正式上线起算,以黄浦区区级助餐信息平台数据作为供客量统计依据,同一张“五边十色”助老服务卡每天限定统计客数上限为5客。多人套餐以向区民政局备案时的套餐适用人数为一次刷卡统计客数计算。

基础奖,主要对长者餐厅(桌)配备黄浦区“五边十色”助老服务卡终端设备、进行长者专区改造、服务人员培训等前期投入予以支持。符合奖励条件的长者餐厅(桌),享受一次性奖励1万元。

激励奖,对长者餐厅(桌)按照年供客量分档奖励:3700-5999客的,每年奖励1万元;6000-9999客的,每年奖励2万元;10000-14999客的,每年奖励4万元;15000-24999客,每年奖励7万元;25000-39999客,每年奖励12万元;40000客以上的,每年奖励15万元。

长者餐厅(桌)运营奖励资金由区民政局部门预算和公益基金各承担50%,结算周期为每年一次。

同时,给予老年人用餐优惠。实施意见明确,黄浦区社区长者食堂实行统一8.5折的用餐折扣优惠。本区人户一致和人户分离的老年人,以及常住本区的外省市户籍老年人,享受同等优惠待遇。本区人户分离的老年人,若居住地在黄浦且通过全市助餐平台申请居住地助餐服务的,按照本区标准享受用餐和送餐费用补贴,所需经费由本区承担。常住本区的外省市户籍老年人可前往居住地所在街道申请本区助餐服务,享受同等优惠待遇。

对于已申请老年配餐中心助餐服务的本区60周岁及以上的重度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独居、纯老家庭、低保、低收入、其他特殊困难老年人,80周岁及以上高龄老年人,按照每单1元的标准实施额外配送费用补贴,自标准化配送之日起执行。相关补贴费用列入区民政局部门预算,结算周期为每半年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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