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3日金融一线消息,中国人民银行朔州市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中国股份有限公司朔州朔城区支行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被处罚款250000元。
王某国(时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朔州朔城区支行行长)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被处罚款15000元。
刘某佳(时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朔州朔城区支行营业室客服经理)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被处罚款1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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