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有网友爆料称其女友在江苏南通一出租房内遭到70岁房东猥亵,而房东年龄因超过70周岁,免于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2月20日,上述网友告诉记者,案发前数小时,涉事房东曾给其女友发消息,询问女友是否独自在家,并以给出租屋添张椅子为由,骗开房门后进行猥亵。其称,目前他们正在与房东亲属商讨和解问题,他希望施暴者能手写道歉信向女友致歉,并负担女友后续的心理治疗费用。
据南通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警方查明,2月17日傍晚,涉事房东在其出租屋内,对当事女租客采取抓手、亲手、摸胸部等方式实施猥亵,据相关法律,决定给予涉事房东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执行方式和期限因涉事房东系七十周岁以上的人,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据2月20日大河报)
爆料网友出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来源:大河报)
首先必须明确,警方的决定严格遵循了法律条文。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规定,对于七十周岁以上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即使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也不执行行政拘留。这里的“不执行”并不意味着没有处罚,而是一种概念上的处罚,即法律上的责任认定与记录仍然存在。然而,这种法律上的“处罚”与公众心目中的“惩罚”显然存在差距,从而导致了认知上的落差。因此,即便这一决定在法律框架内毫无疑问是正确的,却在情理上引发公众的广泛质疑和不满。
一直以来,老年违法犯罪者因年龄过高而免于处罚的事件,只要被曝光必然引发争议,其根源在于,这样的规定虽然彰显了法律的人文关怀,却不符合公众内心对于惩恶扬善的朴素认知。
法律之所以对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违法犯罪采取“从轻、减轻”的处罚原则,旨在体现对老年人的关怀与保护,遵循了敬老尊老的优良传统,因为与年轻人比起来,老年人身体机能下降,辨认和控制自身行为的能力减弱,会被视为是一般意义上的“弱者”。但是,当老年人利用自身优势,将罪恶之手伸向女性、儿童时,就是对“更弱者”造成了伤害,在这种情况下,“从轻、减轻”的处罚原则就显得尤为刺眼。每个人都会发出疑问:如果法律因为老年人是“弱者”就保护他们,那么无辜受害的“更弱者”谁来保护?
此外,老年人的犯罪率虽然不高,但一旦形成”老年人违法犯罪没人敢管,警察抓了也没事”的错误印象,将对社会产生深远的负面影响。不仅会加剧社会的代际矛盾,还会对其他老年人造成不良示范效应。
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快,老年人犯罪问题将变得越来越突出。如果公众始终无法理解70周岁以上老年人违法犯罪“从轻、减轻”处罚的原则,类似的问题将持续引发争议,破坏人们对法治的信心。
因此,执法和司法部门在处理类似案件时,不应仅仅局限于法律条文的规定,还应充分考虑公众的感受和社会影响。并非每一个违法犯罪的老年人,都要刻板地适用“从轻、减轻”处罚的原则。具体案件应具体分析,综合考量案情的严重程度、社会危害性以及受害者的权益,贯彻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基本原则,做出兼具国法、公理和人情的处理,绝对不能让年龄成为逃离法律惩处的“护身符”。
以此案为例,虽然涉事房东依法可以免于拘留的行政处罚,但并不意味着他可以逃避其他形式的责任追究。公开道歉、经济处罚、履行民事赔偿责任等都是对其行为的应有惩罚。这些措施的实施不仅有助于彰显法律的公正与权威,还能在一定程度上抚平受害者的心理创伤,还社会以公平正义。
合法之事之所以难平众议,是因为法律不仅要合乎条文上的正义,更要实现实质正义。长远来看,解决老年人违法犯罪问题还需要从源头上入手。加强对老年人的思想教育特别是法治教育至关重要,不能任由部分老年人将自己视为“特殊公民”,对自己的行为毫无约束,应增强老年人群体对法律的尊重和敬畏,让他们充分认识到法律的严肃性与权威性,牢记“违法必将付出代价”,从思想根源上去减少和预防老年人犯罪。
原标题《房东猥亵女生因年过七旬免于处罚,逢老“从轻”的处罚原则不能僵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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