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最高人民法院公布 7 件人民法院审结的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典型案例。其中包括:被告人黄某等 3 人诈骗案,从严惩处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首要分子,案件详情如下 ↓
01
基本案情
2020 年初,被告人黄某、李某辉在柬埔寨王国西哈努克港市 " 财神国际 " 园区等处组建诈骗集团,组织、指挥多人对我国境内居民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8 月,被告人周某刚加入该诈骗集团并担任总监。
黄某、李某辉通过境外聊天软件幕后掌控诈骗集团,决定公司运营模式,并控制资金及相关账户等;
周某刚现场管理具体诈骗事务,另有多名骨干成员(已被另案判刑)。
该诈骗集团通过特定方式筛选出企业法定代表人等具有一定经济实力的女性,通过被害人手机号码批量添加网络社交平台好友,冒充 " 高富帅 " 依照预定话术与被害人网络聊天,骗取信任后推荐被害人下载由该集团控制的 " 金天利 " 等虚假投资或赌博网络平台,先通过后台操控让被害人小额获利提现,再不断引诱被害人充值,待被害人投入大额资金后,即关闭提现通道,拉黑被害人。
该诈骗集团自 2020 年 9 月至 2021 年底骗取 100 余名被害人共计人民币 1 亿余元。
02
裁判结果
本案经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现已发生法律效力。
法院认为:
被告人黄某、李某辉、周某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在境外通过电信网络骗取境内人员钱款,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
黄某、李某辉组建诈骗集团并决定运营模式、掌握资金账户,周某刚系现场最高层级人员,负责管理实施诈骗活动,三人在诈骗集团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均系首要分子。
三人在境外指挥、控制犯罪集团,利用电信网络骗取我国境内居民钱财,给众多被害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综上,对被告人黄某、李某辉、周某刚均以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03
典型意义
本案系境外诈骗犯罪集团链条化、流水线化、分工细致实施、常见高发的交友婚恋类网络诈骗(俗称 " 杀猪盘 ")。不法分子针对特定类型人员量身定制骗局、实施精准 " 围猎 ",先在社交平台上伪装成 " 完美情人 ",以甜言蜜语等拉近关系,待被害人投入感情放松警惕后,谎称有稳赚不赔的投资机会骗钱,造成被害人感情和金钱双重受损。
被告人黄某等三人在境外组建有组织、有一定规模的诈骗犯罪集团,虚构有经济实力的成功人设诈骗女性被害人,犯罪情节恶劣,诈骗被害人巨额资金并流往境外,社会危害严重,人民法院认定三名被告人均系首要分子,依法判处重刑。本案警示社会公众,不要被虚拟世界的虚情假意蒙蔽双眼,防范甜言蜜语背后的无情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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